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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:押題,程大人再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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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魏王朝。

武昌一年。

三月二十五。

平安縣。

一連十天,許清宵在周凌家中待了足足十天。

這十天來,每日就是看書還有練字。

看書還好,對於許清宵來說可以瘋狂吸收各類的知識,補充盲區。

但這個練字就讓許清宵有些難受了。

他寫的字不算難看,但問題是不工整,這對於讀書人來說是大忌,尤其是即將要去參加府試。

大魏王朝各類科舉,不僅僅對你個人才華看中,寫字也是一個硬標準。

所謂字如其人,如果一篇文章交上去,歪歪扭扭,亂七八糟,這對審稿批閱的考官來說是一種折磨,對自己也是一種折磨。

當然若是你的文章真能驚天地泣鬼神,那就沒事了。

許清宵能寫出這種文章嗎?

許清宵自己都不信。

所以只能老老實實練字。

只是過程痛苦不堪。

先是練握力,兩指捏筷,筷頭筷尾各系著一塊石頭,各自重兩斤左右,然後維持平衡,不能有一絲顫抖,持續兩個時辰。

而後便是練字型,如同寫字帖一般,一個字寫一千遍,以此類推。

好在的是,許清宵身為武者,架得住折騰,這要換做是一個普通書生,如此高強度的練字,別說兩個時辰了,半個時辰手腕就要斷掉。

但許清宵知道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。

四月十五日,便是南豫府試之日,前前後後二十七天的時間,許清宵必須要抓緊時間去練習。

用周凌的話來說,不奢求能把字練好來,但最起碼工整簡潔就行,印象分不能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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