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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買它買它買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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嘚嘚嘚!

淨樂副總狼王正在辦公室吞雲吐霧,卻是聽見了敲門聲。

“進來。”狼王抬起頭,順帶彈去了雪茄煙灰。

“狼王,我發現一首好歌,已經發送到您郵箱了。”天啟溫聲細語地說道。

說實話,他是很發怵狼王的。這個死胖子要是發起脾氣來,整個公司除了老闆‘虎王’外,誰也壓不住。

恐怖到嗷嗷叫。

如果不是今天非比尋常,非來不可,天啟也不會主動送上門來。

狼王也不說話,只是移動滑鼠,打開了天啟發送過來的郵件。

哦!

哦!

哦!

他從一開始的漫不經心,到最後嘴巴哦圓,眼睛眯起。

沒想到啊,沒想到。有生之年在淨樂竟然還能見到這麼一首歌。

“簽約。”狼王當即做出了決定。

“額,狼王您再仔細看看。”天啟提醒道。

嗯?

狼王耐著性子,又將郵件從頭到尾看了一遍,果然是發現自己遺漏的地方。

但見得在郵件的末尾寫著【明天來錄製歌曲,過時不候。】

這麼霸氣的話,按說是不應該出自凌崖之口,因為他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。

可凌崖沒有辦法,只能是透過這種恐嚇的方式,才能讓淨樂快速行動起來。

明天不僅要來錄製歌曲,還必須得錄製完成。後天釋出歌曲,這樣才能趕得上系統的限定時間。

至於所說的過時不候,也不是一句笑話。那是因為凌崖確實能隨時收回這首歌。

水藍星的法律很完善,淨樂這個小網站是沒那膽量觸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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