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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後記:思君令人老,歲月忽已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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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歲的時候,我獨自前往美國,那也是我第一次一個人出遠門。

為了省機票錢,我買的分段航班,先由成都飛往廣州,廣州飛往香港,香港飛往洛杉磯,再在洛杉磯轉機,抵達我最後的目的地——鳳凰城。折騰得半死不活,只為了省一千塊錢。

我媽媽怕自己情緒失控,堅持不來送我。男朋友將我送到機場,我哭得像個淚人,他沉默著幫我託運好行李,我還想抱著他再哭一場。他忍無可忍,把我推到安檢口,轉身走了。

後來我在美國,最孤獨的時候給他發簡訊吵架,問他那時候為什麼要推開我,他過了很久才回答,說因為不想看到我哭。

我握著手機,在異國他鄉大哭起來。

在一次又一次的別離中,我們終於漸漸學會了愛與被愛。

這或許就是我寫下《歲月忽已暮》這個故事的初衷,顯而易見,它並非是一個純粹的愛情故事。如果真的要說有什麼主題的話,我想應該是成長。

有一些人,會為了夢想放棄愛;有一些人,會為了愛放棄夢想;而還有一些人,他們的夢想,就是愛。

大四回國之後,我放棄國內保研,再一次面臨出國的選擇。我問男朋友,如果我還要去美國待幾年,你願意等我嗎。他想了很久以後回答我,願意。

從十六歲到二十二歲,依然只有這個人,能夠很輕易地害我哭出來。

第二天,我告訴他,我不去美國了,但我想要寫一個故事,紀念我在美國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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