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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9章 在現代(十七)(理由同上次,明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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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還不到5點半,又一次正常下班!”走出警察廳大門時,我已經調整好心情,為今天不需要加班而感到高興。

下午出門之前,我和行政溝通過了,不需要再返回公司,畢竟不知道對接交流需要多久。

萬一鄧警官留我吃晚飯,順便唱個k,洗個腳呢,對吧?

雖然這種事情機率比較低,就算有,也不會輪到我,但還是要做到有備無患。

從警察廳回我租住的老小區比從公司走要近,但我還是選擇了公共交通工具,因為回家的車費是沒法報銷的。

“地鐵3號線,再走600米……72路公交車,走150米……”我拿出手機,搜尋了下路線。

經過鄭重考慮,我選擇了坐公交。

夏天天氣熱,能少走幾步是幾步。

於站臺等待公交的時候,我忍不住懷疑起人生:

“我明明已經是一名真正的,厲害的,超越凡俗的刺客,為什麼還要過這樣的社畜生活?”

可不上班又沒有錢拿。

刺客也是要攢錢買房,吃飯穿衣的!

哎,這種時候,就應該像遊戲一樣,給我個殺手經紀人,幫我聯絡任務,確認目標的罪惡程度,我再剃個光頭,從人群中閃出去,不,光頭太醜了,算了算了……

到底能做什麼呢?

拍極限運動的影片?

這還得學習一下,我之前從來沒關注過……

其實可以考慮報警察崗,作為一名的刺客,我足以勝任抓小偷、詐騙犯之類的事情,不辜負這一身的能力,唯一的問題在於,我聽說警察收入不是太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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