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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:做賊呢,也是要講原則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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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駟是個賊,一個大賊,他偷過許多東西,無論是玉器銀貨、古董瓷玩還是武林秘典、古籍文墨,他都偷過。

因此他也去過很多地方,皇宮內院、官家府邸、富商金樓、門派禁地,這些地方都曾有過他的蹤影。

但是去了這麼多地方,偷了這麼多東西,他最喜歡偷的還是書畫。

而且只要是偷書畫,他就會去找一個人偷。

究竟是誰這麼倒黴,會被他這樣的一個賊惦記上?

答案是一個住在雁山湖邊的書生。

而李駟為什麼喜歡偷他,那就要從一個很早之前的故事講起了。

······

八年前,在李駟還沒有那麼有名的時候,他就曾經去過雁山湖。

那時,他的口袋裡只有三枚銅錢。

三枚銅錢能夠幹什麼呢,能夠買三個饅頭、喝兩壺水、或者吃一碗加了些菜葉面條。

但無論是選擇這三者中的哪一個,都代表著,你吃了這頓,就沒有下頓了。

所以為了自己的肚子考慮,李駟決定去偷些東西。

但是雁山湖就這麼大點地方,根本就沒有幾個富貴人家,更沒有什麼可以作為他的目標的富貴人家。

於是在七拐八拐之下,李駟最終來到了一間臨近城郊處的小別院裡。

那別院不大,但佈置得卻是相當雅緻。

院中,紅漆塗得迴廊打掃得很是乾淨,幾乎一塵不染,將手放在上面的時候,會有一種乾燥的木漆特有觸感。

迴廊的兩旁,山石花草排列有序,一顆花樹種在庭院的正中央,上面的花枝將開未開,是還散著淡淡的花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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