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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九章 火燒歌舞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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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如何對付發哥,汙妖王的策略是先剪其羽翼。發哥的產業很多,每家產業都有很多資產。如果發哥突然死了,這些各家資產的負責人群龍無首之下,說不定會捲款離開這裡,那未免太過浪費,所以,還是一家家的先儘量弄點錢吧。

沈一凡對此沒什麼異議,反正半夜裡汙妖王會親自動手,不需要他做什麼,他只是提醒汙妖王對方手裡有槍,別把命給搭進去了。

半夜的時候,汙妖王出動了,他先去的是一家叫“美華”的歌舞廳。

託卞良的福,又有康橋鎮大批的狗當線人,汙妖王對發哥的產業是瞭如指掌。這家“美華”歌舞廳負責維持治安的就是“野貓”,而總負責的經理名叫譚金琦,是個矮胖子。

歌舞廳的收入除了門票、銷售酒水、飲料、零食外,其實還有一項暗地裡的收入——賣搖*頭*丸。搖*頭*丸也是毒*品的一種。許多熱衷於鬥舞的年輕人特別喜歡這種毒*品,因為能增強興奮度,讓他們跳起舞來更盡興。

對於發哥他們來說,販賣毒*品的暴利實在太誘人了,跟這個一比,舞廳中的其他生意實在不夠看。至於毒*品害得很多人人不像人、鬼不像鬼,並搞得家破人亡的,那不關他們的事,反正他們自己不吸。

那些吸*毒的年輕人本來就不是安分的主,就算沒給他們提供毒*品,他們也能找到其他作死的門路,那還不如從他們身上多榨點錢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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