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腦版
首頁

搜尋 繁體

第三十二章爭孩子的撫養權

熱門小說推薦

最近更新小說

“逍遙,邱飛球想透過法院把孩子判給他。”杜麗娘小聲低泣道。

“憑什麼?這丫仔你沒找他要撫養費,他倒惡人先告狀。看來這次不能輕饒他。”

“說我無職無業、沒能力保障孩子未來的健康成長和良好教育。”

“哼,他真當我們是法盲啊?放心吧!法院不會把孩子判給他的。”

“為啥?”杜麗娘急切的瞄著謝逍遙,小腳激動的直跺不停。

“法律規定是:兩週歲以下的子女,屬於哺乳期內,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,一般應隨母方生活。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:1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(如癌症),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;2。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(指對子女有遺棄、虐待行為),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;3。因其他原因(如母方被判刑、被勞教、有嚴重殘疾、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,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、吸毒、亂搞兩性關係等惡習的),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。”

謝逍遙轉了口氣繼續道:“最後一條除非你自己主動讓給他。”

“逍遙,你說的這些對不對哦?你在哪聽到的。”杜麗娘將信將疑道。

“什麼聽來的,我平時坐在診所裡無事上網自學的法律常識。”謝逍遙掏出手機,“你放心,我幫你再諮詢一遍。”

“喂!陳支書,你的那個會議結束了嗎?”謝逍遙撥通陳雨欣的電話劈頭就問。

Loading...
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網頁】or【關閉小說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
使用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並收藏!
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網路。

收藏網址:www.mobvista.cc
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