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是不給他做外室,她連死都由不得自己。
他覺得的歧途,於她而言,已經是最好的,也是唯一的選擇。
此時此刻,看著她的神情。
衛景朝清楚地認識到一個現實。
——如果那天進了明月樓的是旁人,是另一個可以救她於水火的人,甚至不用管是男是女,沈柔都勢必會想法子利用對方,挽救自己。
她根本就不稀罕他。
就像這戲文裡寫的,幫江燕燕圓夢的人,是一個瘸腿的婦人。
而不是如衛景朝這般有權有勢的權貴子弟。
更不是江燕燕那個“情深義重”的未婚夫。
事實上,從章昀騷擾江燕燕開始的那一刻,她那個“未婚夫”,就從整篇戲文裡,消失了。
就如同他衛景朝一般。
在沈柔最困難時,他一去千里,消失在她的生活中,沒有幫上一點忙,沒有一點用。
所以她從不覺得,他會救她。
也不覺得,江燕燕的未婚夫,會為了未婚妻去抗爭。
衛景朝掩下複雜的思緒,垂眸道:“還要再加一些劇情。”
他提起筆,在最前面加一段。
江燕燕進了齊王府,深知自己必死無疑,便指著鼻子,怒罵章昀。
他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狀元。
彼時不過十六歲,殿前策論時驚才絕豔,出口成章七步成詩,被譽為有“嵇宋之風”。
他寫的很快,一段怒罵的戲詞,引經據典,鏗鏘有力,朗朗上口。
沈柔念:“碩鼠之皮,相鼠之儀!白耳之狌,獨角之豨!蜥蜴為心,豺狼成性!狎邪無辜,殘害弱質!為人神所共憤,天地所不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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