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起一本購銷合同,是82年的,周於峰把合同插放回去後,立即拿起一旁的一本,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1983年四月份的購銷合同。
又拿起緊挨著擺放的兩本購銷合同,時間標註為1983年五月份與1983年月份。
“就是這個。”
周於峰開啟合同粗略地看了下,上面的標識很明確,從哪裡採購,採購的物件及單價,詳細地記錄著。
而且在最後一頁,是有胡漢親手落筆的簽名的,如果這份合同是假的,這個就是最直接的證據。
合同上面其他一些細節性的東西,周於峰沒有時間去仔細看,將這份合同藏在上衣裡面後,又緊了緊褲腰帶。
接下來要找的,就是另外一份購銷合同了,是那份從別處採購,質量不合格的購銷合同。
周於峰緊鎖著眉頭,思考了片刻後,將書櫃門閉上,不打算再翻找。
那份合同肯定不可能放在書櫃裡的。
“會不會放在家裡?”
周於峰這樣猜測著,如果放在家裡,找出來的難度就好比登天了。
單憑這一份假的購銷合同,並不能直接置他胡漢於死地!
他偽劣裝置採購了多少,涉案的金額有多大,此時周於峰懷裡的這本購銷合同,並不能說明這些問題。
雖然足以定性,把胡漢送進監獄,但這並不能滿足周於峰,他要的是以命償命!
這是屬於前一世那個他的狠勁!有些錯,是不能夠被原諒的。
地獄空蕩蕩,惡魔在人間,原諒的話,只有當事人才有資格去說,周於峰要做的,就是送胡漢下去,讓他親口問父母,原不原諒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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