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對對,我爸行不更名坐不改姓,就叫馮四。”馮慧說。
可當女公安一行行字翻下去,尷尬了,上面可不是馮四,而是馮古月。
以為自己眼花了,馮慧一把抓過檔案簿,從上到下再一個個的數,數到一看,依然是馮古月,看登記年月,1952年4月12日。
晴天霹靂!
因為那是胡茵丟東西后大概三個月的時候。
“古月也就是個人名字嘛,可能找錯了,我再找一遍。”馮慧說著,又從上往下慢慢的翻了起來。
陳思雨也看到了,心裡那塊石頭也落下來了。
顯然,不是馮世寶的朋友,東西就是馮世寶偷的。
好傢伙,還真如她推斷的一樣,早早就給老爹改了名字。
話說,她隱約想起來,在書中,冷峻在將來,是連陳念琴都要仰望的大佬,而他們家跟一戶特別牛逼的,姓馮的人家就很有些關係。
該不會那個馮家就是馮慧的孃家吧。
而馮慧孃家,就是仗著飛機大炮捐贈證書,才混到高層的吧。
畢竟解放前給對岸捐飛機的多,但給咱們這邊捐飛機的,可寥寥無幾呢。
但馮慧還是不肯信,說:“我爸不識字,說不定是登戶口的人寫錯了。”
女公安跟馮慧認識,自然為她考慮:“現在文盲多,有這種可能。”
軒昂一聽急了,要拉姐姐。陳思雨示意他不必擔憂,只看陳剛和方主任。
其實當事情進行到這一步,證據確鑿,已經賴無可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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