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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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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十三歲那年,老媽提著兩隻皮箱,帶著手抱特大號手提袋的我,搬離了初臺,就這樣找上了歌舞伎町的楊偉民。當時的楊偉民氣色比現在好多了,身子也胖得不能再胖。他帶著誇張的笑容迎接我們,他對老爸的死感到十分遺憾,還說老爸就像是他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,所以他也不會把我們當外人。當時楊偉民的藥房就已經不太乾淨,所以我一時還搞不懂老媽為什麼要來投靠這個髒藥房的老闆,但是沒多久我就弄清楚了。楊偉民讓老媽當上夜總會的媽媽桑,還給她一棟位於大久保的公寓。老媽只需每天在店裡露幾次臉,所有的業務都由店經理負責打點,我和老媽把行李搬進了大久保的公寓,當天就成為歌舞伎町的居民。簡直就像魔術師的禮帽裡,隨時可以變出鴿子那麼簡單。過了幾天,楊偉民找白天在歌舞伎町遊蕩的我談話。他說我是他的孫子。

“我們臺灣人傳統的觀念,就是把親人看得比什麼都重要。你和你母親現在都是我楊偉民家的人了。你母親現在是我女兒,而你就是我的孫子。懂了嗎?”

“伯伯是說,我爸是你的兒子嗎?”

楊偉民聽我這麼說,笑著搖搖頭。“血緣上是沒什麼關係。不過每個臺灣人都把彼此當做同胞,就算沒有血緣關係,我們也都吃一樣的東西,說一樣的話,來自同樣的故鄉。”

“可是我不會說中國話呀!而且連臺灣也沒有去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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