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的他是一個命運坎坷的衰仔,母親忍不住父親的暴打在某個深夜逃跑,留下了呼呼大睡的幼童陳非。年幼的陳非挨著父親一拳又一拳的毆打長大,高二那年,因交不起學費,輟學離開學校,開啟了漫漫打工路。
三年前,陳非站在他那姑且稱之為爹的墳頭前,敬了杯酒,笑著說道:“打了我這麼多年,這房子就當打我的工錢了。”於是,他把他那惡人爹留下的房子搖身一變,成了家餐館——“有家飯館”。名字相當之潦草,相當之敷衍,甚至懶得去想。
陳非和往常一樣,收拾完畢,下樓準備開啟店門做生意。他哼著小曲兒準備拉開店門,就見半透明的彩色玻璃門外,一男子坐倚在那,他靠在那一動不動,再配上玻璃門上的幾處稀稀拉拉的血手印,早就忘了自己哼的是什麼歌,兩腿一軟,“啪嗒”坐在了硬邦邦的水泥地上。
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自家店門前竟憑空出現一“死人”?!到底是自己眼花了還是……自己花了眼?陳非坐在地上,張著嘴巴想叫娘,轉頭一想自己哪有娘?便拍拍屁股,扶著桌子腿顫顫巍巍站了起來。
他哆嗦著手拉開門,那人“哐當”躺在了自己腳背上。陳非雞皮疙瘩竄一身,忙把腳抽了出來。踮腳繞過那人,疑神疑鬼的站在門前四處瞧了兩眼。他不知道自己在心虛害怕什麼?
陳非盯著那死活不明的男子,反覆告訴自己:一,這人不是我殺的死了和我屁關係沒有。二,這人我壓根不認識,死了和我屁關係沒有。陳非做了一番自我安慰,晃著兩手想要把人拉進來,卻看見那人身上掛著一電燈泡。他瞪圓了眼,不會是這電燈泡給砸死的吧?都說了多少遍要換電燈泡,星星那死懶蟲今天推明天,明天推後天的,最後推出條人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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