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,話說到這裡,張仲覺得家裡還是挺偏心的。
就前身而言,整個家庭,乃至於他叔公的家庭,幾乎所有的資源,全部都砸在了他一個人的身上。
長年累月的偏心,已經讓張仲的弟弟,養成了吃飯吃半飽,其他的全部讓給哥哥的習慣。
一個十二歲的孩子,懂事得讓人心疼。
但這樣的投入,卻沒有能養成一個好的結果。
前身習武不認真,盾,劍,長槍,弓箭,沒有哪怕一樣拿得出手的。
至於學字……只能說,呵呵!
按照這樣的路線長下去,多半也只能長成一顆歪脖子樹。
就算張家的祖先保佑,祖墳冒紅橙黃綠青藍紫煙,也最多就能長成一個徒仗勇力的莽夫。
還不是騎都尉那種千人敵。
而是千人敵的斧下亡魂。
白瞎了一副好身板。
但現在,身體還是那個身體,但智商.......
好吧,多智近乎妖就算了,但最起碼也在水平線啊!
不至於腦殘。
“仲打算去山間捕獵,殺只猛獸作為束脩。”
張仲還是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,那麼崇拜自己的弟弟,還是要繼續崇拜才對。
並且,老人年紀畢竟大了,要是因為這樣的事情,吃不好,睡得也不安穩,那也是張仲的過錯了。
“猛獸的皮毛。”老人仔細想了想,還是搖了搖頭。
“猛獸的皮毛雖然難得,卻也比赤狐貴重不到哪裡去。”
“並且,想要獵殺的話,還十分危險。”
眼見老人沒有聽懂自己的意思,張仲便解釋到。“猛獸皮毛雖然不算是太過於貴重的東西,但我才十三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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