衙門當中,李牧正在翻看著卷宗。
可白衣女子跪倒在地上:“民女孫夢兮,拜見父母官大人!”
李牧沉默著,沒有言語。
白衣女子繼續道:“奴家,乃是孫嘉晨的小女,特來為父親伸冤。我父親被冤枉了!我父親與錢舉人有些恩怨,有些爭吵,可這是人之常情,構不成殺人的理由!”
李牧繼續沉默著,沉默當中,帶著瀟殺。
白衣女子說著,取出了一張銀票,上前道:“這是三萬兩白銀,特意送給大老爺。只求大老爺給民女父親公道!”
衙門向南開,有理沒錢別進來。
很多時刻,能用錢搞定,其實問題都不大。
就怕錢搞不定。
“三萬白銀!”
李牧開口了,說道:“我為縣令,養廉銀也不過是每年一千兩而已,可能我一輩子都是賺不下三萬兩白銀!”
說著,接過了銀票,不置可否。
白衣女子卻是鬆了一口氣,收下銀子,至少證明還有迴旋的餘地,就怕錢不收,那才是麻煩事。
咬著牙,孫夢兮道:“大人,若是願意為民女父親伸冤,奴家願意為大老爺妾室!”
李牧還是沉默著。
孫夢兮跪倒在地上,一言不發。
大約是十分鐘後,李牧開口道:“你退下吧!”
“大人!”孫夢兮抬起頭道:“求大人,為家父做主!”
李牧道:“本官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,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,你等著去吧!”
“是!”
孫夢兮點頭道,轉身離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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