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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8章 後金細作偷火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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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高士信就針對過晉商八大家,可是隻抓了幾個底下幹活的小嘍嘍。雖然朱元璋時代,商人的地位低下,按照大明祖制,商人是四民籍(士農工商)中地位最低的,只比比賤籍和奴籍高。可是到了明末,商人的事實地位已經是僅次於士了,因為每一名大商人的背後都有朝廷大員。真正地位低的商人,是那些沒有後臺的商人,或是走街串巷的小攤小販。

小攤小販即便是到了紅朝,地位也很低啊,整天被無敵城管趕來趕去的。要說紅朝大奸商,地位不高嗎?九九六、九九七,甚至恨不得是七九七……可是這樣,他們一個個還是人大代表,工人階級直接就被他們代表了……

正因為每一名鉅商背後都有朝廷大員的支援,高士信的錦衣衛在沒有找到確鑿證據之前,也不好對他們動手。要沒有證據逮捕一名大商人,比先逮捕一名文武官員再帶回去審訊還難,因為一名官員還有派別,他們自己那一派支援,必然有別的官員反對;可是一個鉅商,在還沒有摸清楚他背後的人到底是誰的時候,還真的沒辦法貿然動手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啊,不把幕後黑手抓出來,還真的很可能遭了那個人的暗算。

經過了幾日訓練,有兩百多杆自生火銃的銃管打報廢了。

“這些銃管報廢的火銃放在那邊的衛所倉庫內。”高士信對錦衣衛下令道。

“長官,雖然銃管打廢了,可是那槍機和彈簧鋼片都是有用的,打廢了銃管的自生火銃只要帶回京城去換一根新的銃管又能用了,長官豈能如此大意隨意丟放?長官您也知道,那些管理衛所兵器庫的傢伙都是些什麼德行,萬一丟失了,落入敵人手裡怎麼辦?”蔡九儀問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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