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今天的收入是三百五十文錢。
她還背來一簍子草藥,有三斤多重呢,再賣一賣的話,又是幾百文的收入。
春丫掰著手指頭算著,再加上她以前攢的錢,她的存錢馬上能有一貫錢了。
貨物全部賣完了。
想著春丫還有一簍子的草藥沒有賣,李嬌娘又帶著她來到集市的藥鋪問價格。
除了板藍根,春丫採的其他藥,都是不少鋪子裡少有的。
而且,正好她們問價的鋪子裡缺貨。
夥計找來掌櫃。
掌櫃報了價格,竟比春丫預想的還要高出五十文一斤。
三斤半草藥,加上早期採摘的一隻百年野山參,她一共賣了四貫錢!
春丫拎著四串錢,如墜夢裡一樣。
她長到十五歲,頭一次見到這麼多的錢。
不不不,她家裡也從沒有拿出四串錢出來過。
李嬌娘按著她的手,叮囑她,“錢放好,回家後,千萬別跟家裡人說,你已經攢了這麼多的錢了。”
春丫回過神來,“對娘也不能說嗎?”
李嬌娘搖搖頭,慎重說道,“不能說!”
春寶的年紀還不大,不能賺錢不說,還要花錢。
李嬌娘猜不準,鍾氏會不會像牛二兩口子那樣,不管女兒的感受死活,一味的叫女兒貼補兒子。
弟弟年紀小,可以適當的補助照顧,但讓女兒當兒子的僕人,無私的全部付出,那就過份了。
女兒也是人,不是為誰而來到世上活著,而是為自己而生!
另外,若對鍾氏說了,鍾氏和駱福財吵過之後又和好的話,難保鍾氏不會對駱福財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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