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,不知不覺就到了這年的十月下旬,天氣漸漸涼了。
高崎接過仟佰聚時裝店來,也有一個星期了。
胡麗麗僱了個服務員,叫陳春梅,只有十七歲,郊區農村的。十四歲就到城裡來打工,做過飯館的服務員,幹過包裝工,還在街上擦過皮鞋。
出來打工,又沒有文化,做什麼都很辛苦,做什麼也都不賺錢。
好在她在城裡歷練了三年,見人已經不再靦腆害羞,腦子也不笨,只是普通話講的不太好。
胡麗麗一月給她三百,白天和她一起看店,順便教她說普通話。
晚上,陳春梅就住在店裡,這樣可以省去租房住的費用。
做服裝店,高崎其實幫不上什麼忙,主要負責收錢、記賬。
其實,這個他也做不好,什麼八折九折的弄不明白,還得胡麗麗來弄,他基本就等於是廢物點心一個。
服裝店在比較繁華的中心路上,一般都是要營業到晚上九點以後才關門的。
晚上陶潔下了班,也會過來幫忙。其實也幫不上什麼忙。
這做服裝生意也是有講究的,怎麼招徠顧客,怎麼把衣服賣出去,都得慢慢學。
陶潔過來,也就是幫著整理一下襬掛的衣服。剩下的,跟顧客交流她會緊張,臉紅,還不如那個胡麗麗招來的陳春梅。
高崎也看出來了,妻子不是幹這個的料,所有的事情,都得指望胡麗麗。
他就和胡麗麗商量,晚上讓她再加會兒班,到九點,大家一起下班。一月再給她加五百塊的工資,一日三餐都是高崎出錢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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