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四福不肯給小慧用過去知青的房子,嫌她佔公家便宜。
小慧也有的是理由。我辦服裝廠,給村裡人開工資,是不是支援隊上和你的工作?我都支援你們工作了,你們那幾間破房子,我怎麼就不能先使使?你們怎麼就不能支援支援我?
小慧進城呆這許多年,也變得跟當年的知青差不多,沒理都能給你講出理來。
他正對付不了小慧,他大哥就帶著一家人都來了。他大哥說了,實在不行,就把他爹也叫過來,咱一起理論理論,看你這個支書吃裡扒外,老是拿著自家的東西往公家貼,還應該不應該幹下去?
得,王四福連他大哥也惹不起,他還得指望著問他大哥要錢花呀。真把他爹給搬來,就這些年他乾的那些吃裡扒外的事,讓他爹知道,這支書能不能幹,還真就值得研究了。
於是,知青那個院子就稀裡糊塗歸小慧了。
那個年頭,王四福雖然在家裡沒地位,在村上那可是一手遮天。他辦事,用不著跟別人商量,別人沒他往裡倒貼的本事呀。
可小慧這死丫頭得寸進尺,霸佔了知青的院子還不算完,還要讓他組織村裡的壯勞力,給她去公路上搬裝置!
“不成,說啥也不成!”王四福把頭搖的跟撥浪鼓一樣,“馬縣長都說了,你貸的款,服裝廠就是你的,雖然頂著大隊的名義,可跟大隊沒關係。你自家的活,動用隊上的勞力,這是假公濟私,是犯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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